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别让科技评价“绊住”创新 2016-08-22 08:51:01

当前我国科技评价体系跟科研实际不能完全匹配,评价的激励作用未能充分发挥,有时甚至“绊住”了创新。科技评价的完善需要更科学系统的机制保障,需要更专业勤奋的人才支撑,需要全社会形成尊重科学、崇尚创新的氛围


  一些科研人员曾跟笔者“吐槽”自己经历的科技评价:比如,让官员评价科研人员,包括部长评教授、局长评副教授、校长评研究生,最后必然人人追求做官,而非做科研;一些基础研究或者产业化前期的项目,在申请和评估时却要求一定要有企业配套,导致科研人员无奈之下硬拉企业虚假配套。


  “吐槽”虽各有不同,但却反映了一个共同问题,当前我国科技评价体系跟科研实际不能完全匹配,评价的激励作用未能充分发挥,有时甚至“绊住”了创新。习近平总书记在今年召开的全国科技创新大会上指出,要改革科技评价制度,建立以科技创新质量、贡献、绩效为导向的分类评价体系,正确评价科技创新成果的科学价值、技术价值、经济价值、社会价值、文化价值。


  正确的科技评价应该是“给力”而非“添堵”。科研活动分基础研究、应用研究、产业化攻关等多种类型,若采取单一的评价方式,势必会挫伤创新的积极性,甚至会导致一些科研乱象的出现。比如,一些侧重前沿探索的研究,周期长、风险高,如果在评价时跟产业化项目一样,要求某个时间段必须完成某些任务,必须产生经济效益,就会给科研人员增加不必要的压力,一些人只能通过虚报成果来应付考评。科技评价本应起到激励的作用,这时候却反倒成了科研人员的负累。


  完善的科技评价应该“公开”而非“封闭”。科技评价不应是一个人、一小圈子人的“自说自话”,应该在可公开的范围内,尽可能让更多、更专业的人士参与到科技评价中来。科技评价的结果也应该及时公布,接受大众监督。由于科研活动的复杂性,评价体系应该是公开的“网状”,而非封闭的“点状”,只有这样,才能更加准确地评价科研活动的多元价值。


  优质的科技评价应该是“动态”而非“静态”。科研活动充满了不确定性,据有关统计,科研创新失败率高达90%。在科研活动中,会有很多意外和变数,即便一开始合理的评价体系,可能伴随着科研活动的进展,也会出现不相适应的地方。因此,科技评价应该紧贴科研活动实际,把握科研活动的脉动,及时调整更新。只有在非静态的、生长型的评价环境中,科研活动才能得到更广阔的空间。


  近年来,我国不断加快科技评价改革,比如政府不再直接管理项目,而是交由专业的第三方机构。国家科技专家库目前在库专家总数已达8.39万人,统一的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平台上线运行,为更完善的科技评价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。我国也在加紧研究制定科技人才分类评价标准和办法,加快建立以创新能力和实际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制度;深入实施千人计划、万人计划、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等重大人才工程,修改完善评议指标,加大对发展潜力和实际贡献的考量。


  总之,科技评价的完善需要更科学系统的机制保障,需要更专业勤奋的人才支撑,需要全社会形成尊重科学、崇尚创新的氛围。各层级科技评价部门应该充分认识到科技评价对创新的重要作用,以更加精益求精的态度不断雕琢科技评价体系,使其真正成为创新的助推器。


【责任编辑】:纳凤
【稿件来源】:经济日报